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医院一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 2010) 1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内配套和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2.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以东、万通路以南、永平路以北、普惠路以西。
2.3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约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保等,并负责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确保一次性通过环保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预处理标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在报名时上报的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有权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3.4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有 2010年以来完成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6在报名期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7外省进豫企业须提交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认证备案手续;外地进郑建筑企业须同时按规定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3.8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开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19室
4.3报名携带资料:
( 1)单位简介;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 6)报名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明为准);
( 7)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和《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外省、外市);
( 8)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如报名企业过多,招标人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央特区万嘉苑 6号楼 3单元 502室(农业东路与康宁街交叉口)
联 系 人:
电 话: 0371-68088751(兼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纬二路 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371-65928023 65928021(兼传真)
河 南 省 洛 阳 正 骨 医 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 0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