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阳镇污水管网建设及其配套工程(一期)已由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 [2012]45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阳镇明月沱场镇。
2.2 工程投资:投资约210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从明月沱场镇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约 1000 米,管径主要为 400 毫米;新建雨水收集管 50 米,改扩建雨水管 450 米;改扩建人行道 9000 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若市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执行;
(4)投标人2010年1月至今应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GE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 GEF 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 U 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63674321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市
建设工程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
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阳镇明月沱正街214号 |
地 址: |
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 |
联 系人: |
潘国华 |
联 系 人: |
何跃 |
电 话: |
15998989112 |
电 话: |
023-68846192 |
传 真: |
传 真:
023-68877300
电子邮件:
1175742943@qq.com
电子邮件:
Sh-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