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正阳县2010年廉租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ZB2013-596
1 . 招标条件
正阳县2010年廉租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已由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驻发改城镇[2010]3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阳县人民政府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加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正阳县2010年廉租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慎东大道北段路西,正阳县职业高中南。
2.3 建设规模: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54375 ㎡,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5407.5㎡,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室外给水、室外雨水、室外污水工程。
2.4 工 期:每标段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四个标段进行。标段划分如下:
2.7.1 一标段:燃气工程,包含管网铺设、管件安装、调压器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第1标段、第2标段、第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3 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每个项目经理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5 投标企业具有
3.6 近三年以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注:近三年内成立的投标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
3.7 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外省施工企业需具有进豫、进驻备案,本省外市企业需具有进驻备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4. 投标报名 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和建造师证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一标段壹万元,二标段伍仟元,三标段伍万元,四标段拾万元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本次招标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并获取相应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否则拒绝其投标。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6 .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所有损失。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 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正阳县人民政府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6-8922279 132238165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正阳路219号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0396-269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