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
标段编号: BLS130044-02SG |
溧水县清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老城区污水管网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发改审[2013]03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36843.1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36843.1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龙山名府、宏力花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
2、工程地点: 溧水县老城区 |
3、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280.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污水管道等,龙山名府管道约2220米、宏力花园管道约5280米,最大管径400mm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
工程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提供的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非溧水本地企业的《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13年4月~2013年9月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
|
六、评标细则: |
|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八、其他: |
|
1、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区外地企业的《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上述人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开标会,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4、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人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开标会,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
|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0月12日16时49分到2013年10月18日16时49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溧水县清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01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6433596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293531-81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