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锦州市汤河子地区污水排水管网工程项目 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2]199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锦州市太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排水管网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汤河子地区污水排水管网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内。
2.3设计规模:排水管网工程按远期规模 3万吨 /日建设,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 。
2.5设计周期: 1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西里 79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
4.2招标文件 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 5万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支票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天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0416-5168225 137000620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 佟伟静
电 话: 0416-3727777
传 真: 0416-3895678
邮 箱: lnkllnk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