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山路)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山路)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 狮经计[2011]37号文 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的 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山路)公路工程 , 位于石狮市东部沿海,自西南往东北方向连接永宁、锦尚、鸿山三镇,为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路,项目起点 K0+100 与在建石永二路 K4+195.745 平面交叉,沿台商投资园区西侧边缘规划路行进,经下宅村、山边村、岗前村,到达石锦路与现状科技路相接,再沿现状科技路经卢厝村、西港村到达本项目终点 K6+349.712 与现状鸿山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 6.25km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 4.5367 亿 元,工程建安造价约为 1.3 亿 元。
1.2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3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计划 66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为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管线工程符合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本工程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 K0+100 ~ K6+349.712,全长6.25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为 该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等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的监理服务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不含临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近 4 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 1.2 亿及以上一级公路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影印(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机动窗口)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各1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业务。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4.1.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4.1.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等如有疑问请在质疑时限前,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0月18日12:00前以书面记名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传真:0595-22287175或Email:xmzzqz@163.com。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石狮市长福路31号 地址: 泉州市泉秀路盛达广场B幢1601室
邮 编: 362700 邮 编: 362300
联 系 人: 蔡先生 联 系 人: 小王
电 话: 0595-88702791 电 话: 0595-22287183 传真: 0595-22287175
日 期:2013年10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