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中牟县城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和堤里小清河直排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牟发改资〔2013〕 96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中牟县城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和堤里小清河直排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溢流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1万吨/日;堤里小清直排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0.6万吨/日。
2.2 标段划分:拟分为三个标段。
2.2.1施工1标:中牟县城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污水处理工程
2.2.2施工2标:中牟县堤里小清河直排污水处理工程
2.2.3设备标:设备及工器具采购安装工程
2.3工期要求: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企业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2 设备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4)企业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以上同类产品供货经验(以合同为准);(5)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单位须出具中牟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期间)。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施工标段: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2010年10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设备标段: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检报告、类似业绩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加报名。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516室。
4.5招标文件(含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水务局》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牟县青年路东段(老城区东北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38266707
招标代理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516室
联 系 人:狄先生
电 话:18336331896 0371-63977434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