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林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 LCGG2013-126
招标编号: LZYSG-2013-164
2.2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林州产业集聚区。
2.3 本项目分为 2 个标段:
第一标段:室外电缆沟、厂区工艺管线、厂区给排水管线、厂区道路及硬化等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厂区外再生水管道等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
2.5 工期: 45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 ( 含临时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5 2010 、 2011 、 2012 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 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njs.gov.cn )查询详情;
3.7 投标人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lzggzy.com ),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可以对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 • 林州 - 红旗渠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13837250816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372-6803188
监督电话: 0372-628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