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晖建招【2013】第047号
1 、招标条件
南平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 [2010] 审批123号文、南发改审批[2013]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南平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4.0万吨/日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延平区内;
2.4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工程监理范围为: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南平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施工图纸(图纸编号为Z-j-04(G))上所有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工作;设备监理范围为建设规模2.0万/m3.d。
2.7;本工程施工监理取费按照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80%,业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4000万元计。
(2)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99.45万元。
(3) 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1-下浮优惠率20%):99.45万元×1.0×1.0×1.0×80%=79.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① 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市政公用专业)(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总监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④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9日起至10月14日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本工程评标办法: 采用随机抽取法 (闽建建【2007】20号及闽建建【2010】14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滨江中路 569 号 ,邮编: 353000
电话:0599-8060926
联系人: 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6楼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314709 传真:0599-8289399
联系人: 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