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招 标 公 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委托,对 平顶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2. 政府采 购编号:pzc2013-1142Ag-30292 招标编号:GXTC-1353016
3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财政拨款、企业自筹
4. 工程概况:
4.1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遵化店霍张村与张村之间
4.2 本项目投资概算:210万元人民币
4.3 招标范围:平顶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厂区部分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氧化沟、沉淀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深井泵房及清水池、五台电动葫芦等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内容;设备自带的现场控制柜(箱)的安装,设备的电路和自控系统均接至现场控制柜(箱)内;管道界面如下: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不含外池壁二进二出管道;②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不含外池壁一进一出管道;③氧化沟不含二进二出和六个放空管道;④沉淀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不含外池壁的自氧化沟的进泥管,与二个沉淀池连接的管道含在本次招标中;⑤二个沉淀池外池壁管道中只包含与配水井连接的进水管和排泥管;⑥中间提升泵房不含外墙的一根进水管,包含三根出水管出池壁
4.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于
7. 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 标 人: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中段
联 系 人:黄主任
电 话:0375—49191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五楼
联 系 人:张静、赵利娟、段明丽
电 话:0375-4995888 0375-6163088
传 真:0375-49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