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安市小陶镇天心岛段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明发改投资 [2011]450 号文及明发改投资 [2011]45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小陶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 永安市小陶镇天心岛段污水管网工程 ,管道设计总长约为150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投资额约1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福建省内年度年检合格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1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8栋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预算书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资料200,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于开标会议上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把保证金用信袋密封并写上投标人名称、金额,在开标会开始时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21 日 下午 15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8栋二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关证件到场备查,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二级及以上 市政工程专业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凭证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本工程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答疑,务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小陶镇;
邮编:366025;
电话:18005081686;
传真: ;
联系人:兰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8栋201号;
邮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819988;联系人:曾工、小刘。
传真:381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