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GZZB-D13047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12 】 59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工程概况: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 万吨 / 天,达到 2 万吨 / 日,对 2 万吨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排放达到一级 A 标准。新建污水管网 52.3 公里 ;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二个标段。施工一标段东丰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施工二标段东丰县污水配套管网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东丰镇青山村;
2.3 工 期 :2013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 10 月 30 日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监理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本项目开、评标顺序按照标段先后顺序逐一进行。
3.6 外埠施工、监理企业需到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工程投标备案通知单后方可参加投标。(吉建管 [2011]32 号)。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1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证明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 287 号) 6 楼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人民币,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3 年 11 月 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 287 号) 6 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施工、监理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野 电话: 0437-67638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鹏宇 电话: 0432-62086186 传真: 0432-620861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