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招标项目 桃江县(县城)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2013) 已由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桃发改行审 [2013]197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桃江县(县城)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2013)
2.2 建设地点: 桃江县城
2.3 规模: 管网长度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照国务院 279号令,建设部 80号令
2.7 招标范围: 桃江县(县城)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2013)(具体以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
标 段 |
位置 |
长度 (米 ) |
造价 (万元 ) |
备 注 |
第一标段 |
桃花江大道两侧至兴旺路交叉处 |
1629 |
103.9 |
以财政评审为准 |
第二标段 |
兴旺路口至团山路段已修管网接口处 |
1256 |
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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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桃江县苗圃排水配套管网 (雨污合流 ) |
580 |
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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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芙蓉路北侧七星路公园路配套管网 |
1926 |
224.46 |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建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 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益阳市外地企业须到住建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提供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质量员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 C证 ;以上人员须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位到岗,中途不得无故更换。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无在建工程。
3.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各投标人均可参加就本投标项目上述标段中一至二个标段的投标。
3.7 本项目严格禁止围标、串标和挂靠资质等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采用 湘建建 [2013]19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5.2 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件书(副本)、益阳市外企业须持备案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及安全员 C证、质量员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图纸预算等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 肆万元 ,采取 转帐 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在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法定代表人和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 13737988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13707378001、 1390737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