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采购
公开招标信息公告
一、招标项目:莱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采购
二、招标人:莱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项目编号:LWZC-2013056
采购计划编号:2013-327
四、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五、招标项目描述: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莱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采购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设施包括水冲节水型移动厕所、塑料垃圾桶、垃圾收集箱。
3、质量标准:合格。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
5、交货地点: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保证期:一年。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A包为水冲节水型移动厕所,B包为塑料垃圾桶、垃圾收集箱,每个标包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该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 2 )具有制造该设备的经验和能力,相关证件齐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环卫设施设备生产、制造等相关内容并能提供相应货物的生产厂家 或具有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 1 )生产厂商须持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 2 )代理商须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
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于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出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吴秀军 联系电话: 0634-8899679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 0634-6220058 电子邮箱:sdjszbs@126.com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莱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