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工程名称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发布日期 | 2013-9-30 9:00:00 到 2013-10-9 17:30:00 |
信息内容 | |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7201304006 项 目 名 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30400605 招标工程名称: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建筑工务局 经 办 人:张磊 办公电话:89551293 计划总投资:1223.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排(污)水管道◆绿化◆污水泵站◆现状管线保护、泵站外线工程、泵站采购安装及调试、水土保持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0月22日 至 2014年5月22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9月30日09:00时 至 2013年10月9日17:3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已担任有在建工程,否则将不被接受,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6.其他:因履约评价不合格受到“禁止参加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投标”处理的企业,在禁止期间的,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投标报名提交资料: 1、施工企业投标报名申请表;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及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交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不要求建造师注册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 拟派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4、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提交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 1、投标员须通过刷企业信息卡及指纹认证进行报名; 2、提交复印件的报名资料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规定 详见 粤建管函[2008]88号 文;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未办理企业信息卡的投标人,应提前办理该卡后方可报名,详见深圳建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