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县 金古经济开发区观景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沙发改[201 2 ]基字 14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沙县 金谷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沙县 金谷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沙县 琅口上瓦窑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沙县 金古经济开发区观景路道路 , 其中: AK0+000~AK0+690.48全长0.69048公里、BK0+000~BK0+253.17全长0.25317公里 。包括 路基、路面、雨污水管网 建设,工程造价约 500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沙县 金古经济开发区观景路道路工程 施工 ;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 。
2.4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 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 三 级以上 资质等级 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省注册年检的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根据沙检会字〔 201 2〕2号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无告知函或近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3.4. 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因农民工欠薪事件被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通报且在其受限投标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 9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0 月 9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人民币 200 元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 3 年 10 月 16 日 上 午 17 :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 投标企业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17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 的 项目经理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无提交上述资料的不能参加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县 金谷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沙县 金谷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 36550 0
电话: 0598- 5833799
联系人: 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沙县金鼎城 4幢1单元四楼
邮编: 365 5 00 ;
电话: 0598- 5825933
联系人: 王 工
交易中心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