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湖潮污水处理工程 监理 A合同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安新区湖潮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 贵安新区湖潮污水处理工程 立项的批复 贵安经函【2013】 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 ) 为 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A合同段:本工程的土建部分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至 2013 年 10 月 9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25号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业务一 部 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 通过上述报名 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至 2013 年 10 月 9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25号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业务一 部 (详细地址) 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
5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 授权书、报名手续 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396号贵安新区办公区3号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 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发布
8. 以上招标文件的 获取 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 将另行通知。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地 址: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邮 编: 邮 编: 550004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陈室昌
电 话: 0851-3 872632 电 话: 0851-6800242
传 真: 传 真:0851-68276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 址: 入黔备案号: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