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辆环卫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ZCD-1308-115)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 采购2辆环卫车辆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 采购计划编号:P-20130829-016658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2辆环卫车辆 。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进行招标:
A 包组:3吨扫路车1台
B 包组:8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1台。
三、 投标报价上限: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00元) ,其中A包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 B 包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 各包组投标报价均不能高于其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 评标办法:本项目A、B包组均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 开标、定标方式: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A、B包组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参加任一个包组的投标,可以同时中标两个包组。
六、 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 30 个日历天内交货。
七、 A 、B包组的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商,则须持有所投货物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 ;
4、 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A 、B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2、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十、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3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
3.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3日15:00。
4. 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
十二、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王培标 |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
办公电话:0756-8616532、8513855 |
办公电话:0756-3263131 |
传 真:0756-8616656 |
传 真:0756-3323699 |
采购人: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 |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一三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