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0935-GC09-A
(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 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汽车管发 [2013]5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
2.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有压缩车间、车库、门卫室等工程,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针对项目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六路延长段北侧,前程路以西。
2.6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0月25日-2014 年7 月30 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近3年 (2010年-2012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外省施工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邮 编:130011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超
电 话:0431-85832429、18643185603
201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