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HXZB-2013-0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九华发(2012)130号和(2013)0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湘潭国中污水处理限公司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国中污水处理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2规模: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2.3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其中施工阶段工期12个月。
2.4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5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6招标范围: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0]109文件规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0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环节。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15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3年09月26日~2013年10月0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派总监理工程师携带(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职称证、身份证,(5)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至少3人)、身份证,(6)每个监理员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至少4人)、身份证,(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8)企业资质证书副本,(9)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原件进行核验,(10)投标企业USB锁。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原始单位公章),且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报名程序:投标申请人必须带本公告6.1条中(1)至(9)项资料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取数据,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3年10月08日17时前(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
6.2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外地来潭企业预备案手续并办理USB锁;
(详见 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index.jsp )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国中污水处理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富洲路98号
联 系 人:李本立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林静
电 话:0731-57883953
传 真:0731-5788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