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隆回县城西北新区污水收集干管资江北岸段建设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字[2013]2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隆回县城西北新城区污水收集干管资江北岸段建设
2.2 建设地点: 隆回县城沿江北路
2.3 规 模: 污水收集干管,管长约2400米
2.4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 污水收集干管、污水检查井、沉泥井、截流井、排放口、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配置,且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4 近五年内完成过一个类似的地下顶管施工项目,项目规模要求管径1m或以上、顶管长度1000m或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下(含 九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50万元人民币 ,采取 银行转帐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到账时间为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隆回县城西北新区污水收集干管”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明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 年 9 月 23 日至2013年 10 月17日9:00止自行从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xjgz.com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在领取资料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xjgz.com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 年 10 月 17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 年 10 月 17 日9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 10 月 24 日9 时 0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3 年 10月 17 日9 时 0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xjgz.com )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申请人的委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携带类似工程资料原件(备一套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到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图纸资料200元/份),逾期不予办理。类似工程资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以及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所提供的复印件应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并提供项目建设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实地核查,如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隆回县桃洪中路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 13574953257
招标代理机构: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中心路延伸段G2号(昭阳楼对面二楼)
联 系 人:刘鑫 电话: 13975964096 传 真: 0739-5111360
招投标监督机构: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39-297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