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归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人和#2泵站片区一期广花路及民科院污水管工程泵井外电工程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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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09-2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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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归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 人和 #2 泵站片区一期广花路及民科院污水管工程

泵井外电工程 EPC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3-5288

龙归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 人和 #2 泵站片区一期广花路及民科院污水管工程泵井外电工程 EPC 项目(下称“人和 #2 泵站片区一期泵井外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龙归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 人和 #2 泵站片区一期广花路及民科院污水管工程泵井外电工程 EPC 项目

1.2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路及民科院周边 

1.3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实施 50Kva 供电项目,双电源。

1.4 本次招标合同估价:市财政和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筹资。约 40 万元。(含设计费)

1.5 计划总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 :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完工验收,此项目为 EPC 项目。

1.6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报建、材料采购、施工、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青赔和征地未包含在内但要施工单位协助完成)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8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 不同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 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3) 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14) 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15) 投标申请人 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说明:本款第( 8 )~( 9 )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需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准)

2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要求其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 )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具有 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或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且应以具有本条( )资质条件中①款所述资质一方为牵头方,以同时具有本条( )资质条件中②款所述资质的一方为联合体成员,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申请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5 )具有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6 )具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颁发的《施工安全资质证》,具有进入广州供电局作业工作票签发资格, 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7 )由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总体实施管理;由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副经理,负责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注册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广东省外为一级),或具备符合穗建筑 [2010]915 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3 年,以身份证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 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并为 60 周岁或以下的在职人员,须由具有第 条( )资质条件中②款所述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③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派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类或电气专业类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8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组成成员)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自 2012 年 月以后 一年 在本单位缴纳 有效 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9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六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 职工 (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 自 2012年 月以后 一年 在本单位缴纳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10 )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企业 A  IC 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IC 卡有关规定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列明指引执行。

 11  投标申请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 )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gzzb.gd.cn )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www.gzwater.gov.cn )公示 3 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 2013 年 9 月 24 日 至 2013 年 9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3 年 9 月 29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0 日 9:30 ~ 11:30 , 14:00 ~ 16:0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5.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 , 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501 号

地 址:

广州市黄沙大道 3 号 3 楼

邮 编:

510655

邮 编:

510140

联系人:

 先生

联系人:

 先生( 13922254539 )

电 话:

020-38890405

电 话:

020-81257481

传 真:

020-38890252

传 真:

020-8125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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