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污水处理工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ACG (2013)13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工艺设备 |
1.0 |
批 |
919.23 |
见标书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以上
2. 有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3. 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4. 如果承包商为代理商,须证明代理该品牌的合法性,并出具合法授权资质文件
5 .安装单位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或以上)资质.
6. 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文印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91000.0 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安装单位的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开标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64813937
传真:0571-6481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