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发【2010】9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1396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本项目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内,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远期为10万m3/d,近期土建为2.5万m3/d,设备按1.25万m3/d安装。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内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为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0kv电气外线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场外供电工程施工,并最终完成供电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工程造价约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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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工期要求:2013年10月25日 至 2013年11月03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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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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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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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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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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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9 月 18 日 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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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18日至2013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东大厦401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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