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污水管网扩建工程(萍麻桥至提升泵站污水管道铺设工程)污水管网铺设预应力砼管第二次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污水管网扩建工程(萍麻桥至提升泵站污水管道铺设工程)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为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投标人不足 3 家,招标失败,现就本项目预应力砼管面向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萍乡市城区。 2.2 招标金额:约 110 万元。 2.3 工期要求:约 10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划为 1 个标,预应力砼管标。 2.5 招标范围: DN1200 预应力砼输水管 ( 承插式 ) 。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应力砼管招标要求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 )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输水管,明细: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 5 )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覆盖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5.2 招标文件资料费 40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可自行选择以下两个缴纳方式中的任意一个: 缴纳方式 1 :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站前西路支行;帐号: 791902454810206 ;到账截止时间: 缴纳方式 2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若上次已缴纳招标资料费的可不再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5.3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帐(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开标现场未提供进帐单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等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参与预应力砼管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其它事项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招标代理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0799 - 6670238 地 址:萍乡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洪都南大道 312 号银龙酒店 14 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799-6887727 监督单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0799-6882156 萍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0799-6796655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799-6832281 萍乡市水工程招标办: 0799-6793072 萍乡市监察局驻水务局监察室: 0799-6782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