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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YQ20130924901/SYQ20130925001
宿迁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 已经 宿豫发改【 2012 】 217 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
1.2 工 期:60日历天/标段,由于承包人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1.3 质量要求:合格;
1.4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预算约1010万元,第二标段预算约45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后期发布为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承包人完成所有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 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日满一年时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经宿豫区审计局审计)的95%,余款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
1.6 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K 。其中: A 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 K 值为 96% ,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 C 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C 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一企一管”二期及1#集水点、中控室及电气间等施工。
第二标段:“一企一管”三期及2#集水点、中控室及电气间等施工。
每位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 2 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采用远程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第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第二标段 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能力;
4.3.7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 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 8 时 30 分至 2013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到 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 1030 号阳光 100 四楼)报名。并于报名同时购买 招标文件、图纸 及相关附件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300 元整 / 标段,售后不退。 本工程 必须到现场报名,其他方式一律无效。
( 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及 B 类证、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本工程为重点工程,工期较紧,需办理提前开标手续,请投标单位报名时慎重考虑。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
( 2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地址:宿豫区江山国际花园门面房19号
联系人:徐守军 0527-80701769 联系人:王 涛 0527-84481968
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计分 6 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6.3 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