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淇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城市管理局委托, 对鹤淇产业集聚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承包项目 以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3]37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A 标段:纬七路(含)南至泰山路(含)道路清扫、清运;
B 标段:纬七路(不含)北至滨河路道路清扫、清运;
五 、投标范围包括: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相关服务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6日下午
17 :3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八、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具有针对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 具有县级或以上住建和城管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5) 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提供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投标供应商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到淇县招标采购中心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七条:供应商资质要求所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392 — 211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3 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