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JLHY-2013-JXXNY/SG(JL)1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翔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污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及监理工程 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编号为吉市发改审批字【201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吉翔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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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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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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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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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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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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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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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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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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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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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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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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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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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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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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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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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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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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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吉林市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入吉投标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4.2 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及授权代理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携带 入吉投标备案通知书 。
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均人民币 1500 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施工10万元,监理5万元。
5.3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市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翔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 夏茂华 联系电话:139044152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世贸广场3号楼A座4楼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联系 人: 钟岩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