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厂区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岑建招(2013)第34号)
1 .招标条件
岑巩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厂区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 ,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12】173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厂区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芩巩县境内。
2.2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及自筹资金 ,已落实。
2.3 工程总投资:约 530 万元。
2.4 工期:约 24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 代理供应商;(2)如果投标人是供应商进行投标的,须持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具有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备)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为2013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7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7 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交易中心信息费 100.00 元。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楼3楼大厅)。
5.2 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代理设备厂商专项授权书(代理供应商提供),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 年 10 月 8 日 14:00 时,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芩巩县新兴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芩巩县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1号13楼
联 系 人 :张洪斌 联系 人:陈金刚、刘明娴
电 话:18608558117 电话及传真:0851-6573284
2013 年9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