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早阳旅游新城江东组团龙江大道、龙水路项目设计招标(第二次),招标人为 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龙江村、龙水村 。
2.2 工程规模:龙江大道,新建,全长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 道路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道路、桥梁、边坡支挡、照明、绿化景观、交通工程(包含标志标线标牌等)、统筹考虑水电气讯等综合管网布置、雨污水管网等配套工程所有设计内容,包括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估算编制)、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书、各阶段专项论证、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项目设计内容最终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设计及相关规划研究对该项目的定位为准。最终规模与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4 设计时限: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
2.5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 龙江大道 ;(二标段) 龙水路 。具体标段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示意图情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体详招标文件要求)。
3.2 市外企业按《关于实行市外建筑相关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11〕40号规定取得入渝登记证,同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可同时中标 2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4.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巫山县江东组团 |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万达广场写字楼2栋7-4 |
联系人: 陈阵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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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5123494146 |
电 话:023-62756372 |
传 真:023-6275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