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
(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合同估算价之和在500万元以上或专业承包合同估算价之和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工程)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答辩、奖项计分4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适用于资格后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预审更新、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财务状况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企业信誉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项目负责人资格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其他要求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联合体投标人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80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分)
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质量,增强评标公正性,本工程实行技术标远程评标。招标人已经将编制好的技术标目录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将由清标工作组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导入电子评标系统供评委评审,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由该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200(小型)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60-2.00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1.60-2.00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60-2.00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1.60-2.00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60-2.00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0-2.00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60-2.00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60-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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