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污水处理第二提升泵站站外管网和站区内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顶山市污水处理第二提升泵站站外管网和站区内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项目业主为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监理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2 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
2.3 工期:同施工工期
3. 监理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协助发包方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3.2 协助发包方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3.3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4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3.5 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3.6 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3.7 负责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施工现场签证;
3.8 协同发包方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9 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审查,根据监理大纲中应编制造价控制工作计划和措施,严格实行施工阶段的造价措施;
3.10 在保修期内协助发包方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承包方回访,监督承包方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复核保修结算;
3.11 执行工程监理“三项控制”职能,即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并对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监督管理;
3.12 做好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等相关政府部门的交流和协调;协调发包方与承包方做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及合同争议等协调工作;协调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单位的管理工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3 拟任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本单位;
4.4 投标人须提供 2010 年 -2012 年的财务状况(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验的财务审计报告)
4.5 根据平预防办 [2010]1 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4.6 外地企业须持有河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 [2011]137 号文件规定)
4.7 投标人必须 2010 年 1 月至今独立 承担过至少 1 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6 日至 2013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投报的项目总监持本人身份证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到达报名现场,并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 以上资料带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到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 17:30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平顶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7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中兴路中段
联 系 人: 黄主任
电 话:0375—2997705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五楼
联 系 人:杨广红、张静、赵利娟、田梦真
电 话:0375-6163088
传 真:0375-4995888
邮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