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名称: 廉江市石角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 、建设地址: 廉江市石角镇东一桥侧潭佰营村旁。
3 、工程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 3000 吨 。
4 、工程造价: ¥ 21391787.91 元(资金来源: 由省市配套资金和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
5 、工 期: 90 日历天。
6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增项)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件到场参加开标会。(5)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7 、报名须提供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资质证书复印件 及安全考核证书 复印件 。(7) 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及廉检预字( 2010 ) 2 号的要求。参加建设项目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都要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证明。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个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个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受理。(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人及电话:吴小姐、林先生: 0759-6522091 、 6522061 )。 (8)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固定办公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备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取原件复印及年审栏必须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用 A4 纸规格,投标申请表作封面装订成册 ( 投标申请表到附件下载 ) ,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受理)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8 、 招标文件出售及报名时间: 2013 年 9 月 6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2 日,上午9:00分-11:00分,下午15:00分-17:00分,报名费100元, 招标 文件200元/套 (含密封袋和工程量清单磁盘), 售后不退;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 、开标时间: 2013 年 10 月 8 日 上午 10 时 30 分。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
10 、招标代理: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揭小姐(电话:0759-6687122)
11 、建设单位: 廉江市石角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