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东路东延及扬子河水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09 15:42
浏览次数: 241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资格预审 )

 

 
一、 江苏天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的 扬子东路东延及扬子河水环境整治工程 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BT 融资模式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西起扬子广场,东至新 238 省道 。

 

2 、工程规模: 全长约 2.2km ,总投资约 3.0 亿元 ( 含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 ) 

 

3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

 

4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

 

四、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
1 、BT项目投资与融资工作

 

(1) 对BT项目进行融资,并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保证资金按时投入到位;(2)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相关工作;(3)根据需要组建项目部或项目公司;(4)其他相关工作。

 

、BT项目工程建设工作

 

(1) 采用总承包方式,负责BT项目工程范围内工程 施工,并通过验收、移交。工程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涵闸、雨污水管网、河道驳岸、景观绿化、路灯等 (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 ; (2)BT 项目的工程接口协调与管理。(3)BT 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协调; (4) 其他相关工作。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同时具备以下融资能力、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或分别具备以下融资能力、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 融资能力和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截止2012年底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公司注册资金之和不得低于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之和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2) 施工企业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 、企业信誉:信誉好。
4 、项目经理信誉:信誉好。
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 协议中应规定所有联合体成员在合同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且必须指定一个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指令,并且由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6 、若总包单位不 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其相关专业项目分包时 需按规定由总包单位在 扬中市招标投标交易市场 通过招标方式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并全程接受甲方的监督 。

 

7 、中标单位必须在签定合同后的一周内向招标人提供人民币9000万元作为项目前期费用,利息结算从该费用全部到帐的次日起计。
8 、 如有单位愿意参加投标的,需在资格预审前向甲方(招标人)缴纳诚信保证金(汇票, 3000 万元人民币);不中标单位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的一周内转为前期费用。
六、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 2013年9月11日 17:30前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5189121651, CA证书办理联系方法:88968012 ),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凭网上报名回执单、招标人出具的诚信保证金缴纳凭据及联合体协议(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到招标代理单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仅网上报名而未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报名无效且不得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资格预审。
2 、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 持企业CA证书 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下载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
七、其他
1 、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 (2006)372 号文及苏建招 (2006)408 号文”;
2 、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 ( 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 ;
3 、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 3 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 3 家时,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
4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 、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 ,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6 、 工程建设费计算基准:
(1)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以经审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甲(招标人)乙(中标人)双方共同认可的单价为准(材料价格按《镇江市造价信息》中扬中地区指导价执行,扬中地区指导价中没有的可参照镇江市指导价,如镇江市也没有的价格则由甲方(招标人)、审计单位、乙方共同市场询价确定),最终结算按甲方(招标人)认可的实际工程量乘固定综合单价予以结算。
(2) 工程造价的确定:固定综合单价为甲乙双方认可的综合单价、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如遇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发生合同综合单价中没有的清单项目,由乙方编制造价,经甲方(招标人)、审计单位根据综合单价确定原则重新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明确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项目,应依据甲方(招标人)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其它如以固定金额计价的措施项目需经甲方(招标人)确认相应金额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3) 工程造价具体编制依据如下:
①设计的施工图纸;
②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7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
③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及同期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④主要材料(指各种钢材、地材、管材、水泥及相应成品或半成品、沥青、油料、路缘石等)甲、乙双方参照《镇江工程造价信息》中扬中市指导价格,扬中地区指导价中没有的可参照镇江市指导价,如镇江市也没有的价格则由甲乙双方及审计单位共同市场询价确定。
⑤双方认可的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⑥国家及江苏省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4) 固定单价和总价的确定
乙方根据甲方(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做出工程预算,然后,由甲、乙方及审计单位派专人进行沟通和确认,形成一致认可的固定综合单价,并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项目的合同单价,清单中未发布的工程造价由乙方编制造价,经甲方(招标人)、审计单位根据综合单价确定原则重新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在此基础上,用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及确定的固定综合单价计算出本工程造价。
7 、回购总额和回购款支付
(1) 本项目回购总额由前期费用、工程费用和投资回报组成。前期费用自 全部到帐的次日起计投资回报; 工程费用自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正式交付手续的次日起计算投资回报 ,工程费用在建设期不计投资回报。

 

(2) 回购期、回购比例:本项目回购期按中标回购期 (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次日起计算 ) ,回购比例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持有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 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 具有镇江地区网络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非镇江地区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办理网络版计价手册,已办理的企业请打印后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手册办理地造价管理部门公章,未办理的企业到扬中市造价处办理,扬子中路 168 号,联系人:赵子晨,电话: 0511-85156640 , 18796075600 )
8 、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9 、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 、 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1 、 投标人遵守《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等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诚信承诺函格式在扬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http://www.yzjs.com/);
12 、 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在扬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 http://www.yzjs.com/ );
13 、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 提供证明 ) ;
14 、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15 、类似项目的 BT 或 BOT 或工程建设代建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16 、 项目经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17 、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8 、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 一 )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 总分为100分, 其中投标报价72分,企业综合实力10分,技术方案部分18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二 ) 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 ) 。
( 三 ) 评分细则
1 、投标报价(72分)
(1) 一般规定:
① 投标报价由工程建设费、投资回报和回购期三部分组成,分别以工程建设费下浮率、投资回报率的增加值和回购期年限形式报价;上述下浮率和增加值 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回购期年限按整年数。
② 投资回报率计算: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1—3年)贷款利率为基准,以 增加值 的形式报价(如1 — 3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为6.15%,若投标投资回报率为8.15%,投标报价应报 投标报价应报增加2.0个百分点,即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的增加2.0个百分点 )。
③工程建设费不得上浮,否则按废标处理。

 

④回购期不得低于3年,否则按废标处理。

 

(2) 分值计算:
① 工程建设费下浮率 (30 分 ) : 将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由高到低排列,下浮率最高的得 30 分,下浮率最低的得 25 分,中间的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② 投资回报率 ( 32 分 ) : 将各有效投标人所报上浮值由低到高排列,上浮值最低的得 32 分,上浮值最高的得 27 分,中间的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③回购期( 10 分):将各有效投标人所报回购期由高到低排列,回购期最长的得 10 分,回购期最短的得 6 分,中间的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2 、企业综合实力(10分)

 

(1) 企业货币资金余额:非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至2012年12月底企业货币资金余额达到6亿元的得1分,达到7亿元的2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货币资金余额总和达到9亿元的得1分,达到10亿元得2分。 以经审计的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为准。

 

(2)201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6亿元的得2分, 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为准;

 

(3)BT 或BOT施工经验( 2009 年1 月1 日 以后) : 有过一个BT或BOT项目施工业绩的得1分;有过二个BT或BOT项目施工业绩的得2分,三个及以上BT或BOT项目施工业绩的得3分, 以合同原件为准。

 

(4) 企业其他综合实力 :根据企业所提供的 2009 年1 月1 日 以后) ,每项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分3分, 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 、技术部分评分表(18分)
(1) 融资方案和资金安排 科学合理、措施有力, 2 分。
(2) 项目管理机构组建及运作方案 科学合理、措施有力, 2 分。
(3) 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机构配备方案科学、合理, 1 分。
(4)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 2 分。
(5) 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有力, 1 分。
(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完整,保证措施有力, 1 分。
(7) 施工作业段划分科学,平面布置合理, 1 分。
(8) 施工方案可行、工艺流程符合规范, 1 分。
(9) 各专业、各工种间的施工配合与协调, 2 分。
(10) 工、料、机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需要, 1 分。
(11) 特殊施工措施可行, 1 分。
(12) 交通组织措施科学、合理, 1 分。
(13) 管线迁改及保护措施科学、合理, 1 分。
(14) 承诺及罚则 措施科学、合理, 1 分。
( 四)、计分规则
1 、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 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 单项内容出现 2 个或 2 个以上分值的;
(3) 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 、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十、招标人地址:扬中市环城南路 76 号
     联系人:莫小崎 黄真贤
电 话: 0511-88336632 0511-88369316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 168 号
联系人:郭玉娟
联系电话: 0511-88368360 0511-8833664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 168 号
联系人:崔雪晴
电 话: 0511 - 85154825 传 真: 0511 - 8515872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5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1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 年 9 月 5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834016

商务热线:010-88480403

传真:010-88480301E-mail:webmaster@e20.com.cn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25号楼,邮编100195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E20环境平台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