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外排管道扩容改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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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09-08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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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外排管道扩容改建工程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 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外排管道扩容改建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单位: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 项目名称: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外排管道扩容改建工程设计

3.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3】518号文

4.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5.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改造工程,外排管道排水能力约为4825m 3 /d,外排管道起始于黑麋峰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污水处理区,终止于开福区新港污水处理厂,专用于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尾水输送,总长度约15km,工程投资估算约3200万元。

6.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7. 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

4.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10月1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外排管道改建工程设计”。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 不给予 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参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价格[1999]1283号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 设优惠率下限值,优惠率下限值在开标前10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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