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加强通州城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统一管理、规范经营,进一步合理整合和利用资源,适应市场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现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增建筑渣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资格准入进行公开招标。
一、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本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壹仟万),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交通运输部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电话和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停放场地;
3、具有良好的机械设备,用于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在25辆以上,须符合区政府《通告》要求,有运输车辆和道路保洁的清洗设备;
4、运输车辆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的户头必须是企业所有;
5、企业需在所在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备案,有健全的技术、安全和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有固定的经营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上原件、复印件),企业在所在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企业缴纳伍拾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将全额退还);
2、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受委托人需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复印件);
3、经检测合格,符合区政府《通告》要求,用于运输处置建筑渣土的25辆以上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上原件、复印件),附各型车辆的彩色图片;
4、挂靠企业的车辆,必须提供挂靠合同、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上原件、复印件),车辆的户头为企业所有;
5、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复印件),驾驶员近2年内无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记录;
6、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设想,着重设想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经营管理模式;
7、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单独提供以备复核;
8、现场核查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注:报名所提供材料即为资格预审材料,招标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必要时还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的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经确认取得资格准入的企业实行资格年度审核,对不符合资格年度审核的企业将取消其运输处置资格。
三、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13年9月13日下午14时— 17时前,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通州区招投标中心大厅报名。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6日—2013年9月13日17时止。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丁乾鑫
电 话:0513—86106815 1386280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