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已由鹤发改城市【2012】24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2.2 、招标编号: GJGL-HB-1311-CG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总投资额:约610万元
2.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所有项目采购设备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6 、采购内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三标段:采购8吨密闭式垃圾转运车15台。
四标段:采购小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0台。(含不锈钢箱体)
2.7 、工程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2010年-2012年以来承接过50万元及其以上的采购工程(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3 、投标人及主要设备生产厂均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公告内产品,提供可供买方办理环卫专用车牌照完整资料、单据和证明文件和国家免征公告
3.5、在河南省内设有服务站或授权的网点,确保在2小时内对业主的故障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修复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机关出具证明材料)
3.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3.8 、本项目投标人允许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且同时可以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项目合同、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代理商报名还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第三项所述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验证,提交加盖制造商、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 至17时30分,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107转盘西100米路南百合商务A座302室)报名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淇滨区107转盘西100米路南百合商务A座31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李振江
联系电话:13839232830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0392-3206189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107转盘西100米路南百合商务A座302室
2013 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