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采购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发[2013]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扶余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扶余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采购。
2.2 招标范围:垃圾箱500个,四轮车46台,垃圾运输车10台,铲车10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2.4 供货地点:扶余市陶赖昭镇、新源镇、长春岭镇、增盛镇、五家站镇、新万发镇、三岔河镇。
2.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货物运抵指定现场。
2.6 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3.2 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原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一份报送扶余市政务大厅备案,另一份报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夏玉娟 王曌月
联系电话:0431-89694978-8002,8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 zqh87051086@163.com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