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环卫设施提升——建筑垃圾填埋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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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06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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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我单位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定于2013年 9 月 12 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确定衢州市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环卫设施提升——建筑垃圾填埋场提升工程的承包商。

1. 项目概况

本次交易项目为衢州市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环卫设施提升——建筑垃圾填埋场提升工程。发包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垃圾填埋场提升工程的施工(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建筑垃圾日处理量约180吨,本工程审定最高限价为 933870 元(含暂列金额40000元)。

2. 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A1、A2组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衢州市市政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 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18000 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企业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资金交纳后,承包商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 2013 年 9 月 11 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 9 : 00 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613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完成交易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20110513095530197 。(注:交年金的承包商将收据或协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 录入信息

4.1 企业于2013年 9 月 12 日 8 :30~ 9 :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交易员本人将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0570-3899063。

4.2 企业录入信息时须由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办理。[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可于2013年 9 月 10 日16:00前到市监管办业务处613室(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六楼,电话:0570-8757609)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 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5. 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9 月 12 日 9 : 30 时,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公告的开标厅,报价函须密封。

6. 承包商的确定

(1)在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次低报价为第二候选承包商,第三低报价的为第三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 933870 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3)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审定预算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1-报价下浮率)

报价下浮率=[1-(报价-暂列金额×1.03513 ) ÷(审定预算价-暂列金额×1.03513)]×100%。

(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本交易公告规定的审定最高限价×85%】,风险控制价依据浙政发〔2009〕22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第十条有关规定产生,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第一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提交交易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否则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市监管办、招标办备案,同时确定第二候选承包商承包。第二候选承包商接到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通知,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提交交易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否则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市监管办、建设招标办备案,同时确定第三候选承包商承包。第三候选承包商接到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通知,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时提交交易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否则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市监管办、招标办备案,同时重新发布交易信息。

7 、合同主要条款(GF-2013-0201)

7.1 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企业应根据交易公告中提供的资料自行核实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和数量,并承担投标责任,缺项、漏项、计算错误等由企业自行承担。

如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签证的,总价不予调整。如有变更或签证的,按市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价编制依据组价,并结合承包下浮幅度调整。下浮率=[1-(报价-暂列金额×1.03513 ) ÷(审定预算价-暂列金额×1.03513)]×100%。

7.2 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根据监理签证,并由发包方核实后按月已完成工作量的70%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并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80%,待竣工验收符合交易公告及合同约定并经决算审计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至审核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保修期满,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7.3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发包人交纳承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交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负责。发包人将从质量履约、工期履约、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履约、项目部到位率履约、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率履约五方面对承包商进行考核。

附:1、工程量清单

2 、图纸

3 、报价函

4 、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

发包人: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 电话:0570-8589008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 年 9 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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