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图县泉头镇城镇供水改扩建工程已由铁岭市发改委以铁发改投资【 2011】 2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昌图县泉头镇城镇供水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昌图县泉头镇。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泵房、净水车间、清水池、污水池及供水管线等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昌图县泉头镇
邮 编: 112502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 13304101001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诚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瑞龙小区 9号楼(火车站北约 500米处)
邮 编: 112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4-74855397
传 真: 024-74855396
电子邮件: TLC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