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清丰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厂区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愿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 、建设地点:清丰县污水处理厂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4 、资金来源及计划投资: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约 500 万元
5 、工期: 80 日历天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近 5 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 1 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中水回用工程类似业绩;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近 5 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 1 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中水回用工程类似业绩;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有《进豫备案介绍信》参加资格后审。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 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相关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9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 -8 月 25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 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10 、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向西 100 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11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12 、招标单位:清丰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 0393-7266788
13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393-6111533
14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2013 年 8 月 19 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查询本公告内容请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http:www.hnzbcg.org.cn/ )、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WWW.PYJSGC.COM) 或濮阳市建设网( WWW.PYJ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