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恩村乡墙南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山住建招标字【 2013 】 17 号 采购编号:山财采购【 2013 】 40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山阳区恩村乡墙南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作市山阳区恩村乡墙南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筑面积约 292 .36 平方米,建筑高度7.55米,二层砖混结构。 本项目分 2 个标段, 一标段为 焦作市山阳区恩村乡墙南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施工。二标段为:焦作市山阳区恩村乡墙南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购置卧式垃圾中转站设备一台及其安装。 (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及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2 个标段。
2.4 一标段工期: 60 日历天;二标段供货安装期: 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无在建工程。
3.3 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3.4 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 由注册所在地 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承办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
二标段: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生产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 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于2013年于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13年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标段500元,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6.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山阳路 地 址:华融国际806室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曲先生 联 系 人:商女士
电 话:0391-3300562 电 话:0391-3598146
传 真:0391-3598146
10. 监督部门
焦作市山阳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焦 作市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焦作市山阳区监察局、焦作市山阳区审计局、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 。
监督电话: 0391-2996895 0391-3555063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