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边城镇内河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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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8-2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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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HNFDZB-NO20130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边城镇内河沟整治工程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2013】102号文件批准立项,并以花发改招【2013】13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花垣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垣县边城镇内河沟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花垣县边城镇;

2.3 规 模:该整修工程为平整内河床700米淤泥,铺设污水管网650米,新修拦河坝、排水管、沉砂池等,投资估算约89.32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整治长为700米的河床(含管网工程);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花垣县边城镇内河沟整治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花垣县边城镇内河沟整治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 17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 8 月 7 日至2013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如下资料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辅助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⑧主要岗位技术人员证书原件(按湘建[2010]10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⑨企业负责人A类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原件、安全员C类证书原件【上述资料另须提供按顺序装订好后加盖公章(红印)的影印件两套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本,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花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出国的以公安或海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住院的以医院出具的住院书面证明和住院交费凭证为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2013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7223607。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花垣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地 址: 花垣县赶秋路

联 系 人: 杨 先 生

电 话:150074205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武陵东路26号

联 系 人:段 先 生

电 话:13707438731 、 0743-8239440

邮 箱: 672664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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