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的委托,就太河路至春晓公路工程二期污水工程除臭设备、自控设备、格栅水泵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枫林机电工业园区排污干管及泵站工程发电机组、宁波港口博物馆及国家水下文物保护宁波基地发电机组、太河路至春晓公路二期工程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NBITC-20133201G-BL034
(3)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情况(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子包:一 货物名称:除臭设备 数量:2套
子包:二 货物名称:PLC自控系统 数量:2套 视频监控系统 数量:1套
子包:三 货物名称:格栅水泵等设备 数量:1套
2、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子包一:除臭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子包二:自控系统:
(1)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企业资质及专业相等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三:格栅水泵等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水泵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制造商应具有10年以上的该种设备制造资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9日-2013年8月26日(上午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09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
10、投标保证金:子包一(除臭设备)人民币3500.00元、子包二(自控系统)人民币2700.00元、子包三(格栅、水泵等设备)6500.00元,在2013年8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必须缴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 www.nbzfcg.cn )”上进行注册登记。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地 点: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七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4-8678145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 315020
电 话: 0574-87295348 87388460
传 真: 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 nbitc@126.com
联 系 人: 严锋 章海波 夏伟立 陈琴 吕赟 陈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