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污水泵站工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ACG(2013)0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污水提升泵站工艺设备 |
1.0 |
批 |
405.0 |
详见标书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物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文件,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800万元)。
2 )任何投标人都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4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 )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生产、销售及安装的经验且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相关类似经验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8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8月27日 15:00
六、投标地点: 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2013 年8月27日 15:00
八、开标地点 : 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0000.0 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签名)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64813937
传真:0571-6481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