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截污工程项目施工 ” 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 三开财采[2013]3号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 施工地点: 崤山路西段风景区门口,二零九国道西侧,工学院东侧
四、工程概况:
开发区分陕路以西污水,由于当时条件限制,通过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进入人工湖,滨湖路污水也排入人工湖,对城市环境照成污染 。随着三门峡城市建设发展,城区污水管网的进一步完善,新污水处理厂的开工建设,具备条件将此部分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也为了减少城市污染,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需要对原有管道与新建管道衔接。
两项工程管道总长170米,直径为1米。
五、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六 、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七 、 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资质条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③业绩要求:企业自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以下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 、资格审查表原件;
2 、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4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3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历证明、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以及公告第七条所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
5、省外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09〕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6、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 罪查询记录证明;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8月7至2013年8月13 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76号怡居快捷酒店2013室;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中标人不退还,未中标人交回图纸后全额退还。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在报名时同时 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仟元整 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缴至代理公司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十二、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同时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开发区财政局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招标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smxxc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