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 为自筹资金,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 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就本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延交财招标采购[20 13] 050 号
二、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工程(除处理池为图纸一半工程量以外,其余为图纸范围的工程量)、设备安装工程(除电气全部招标外,设备为图纸一半的工程量)。
三、标段划分
施工标:河南省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设备标:河南省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投标人资格
施工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
5、近三年以来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和信誉,无不良记录。
6、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7、外省进豫企业应具有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设备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是投标设备的专业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具有独立生产本工程核心设备的能力,并具有至少3年以上运行经验(需提供合同原件)。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系统;具有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三项20000 m³/d(含)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的总包或设备总承包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设备型号、数量、用户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备查证)。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招标人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于2013年8月5日—8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 件及图纸售价:招标文件8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10 00 元(无损坏无息退还 )。
七、现场察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66303006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916757
十、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