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3)3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和地勘等资料完成从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厂移交项目业主。
项目地址、规模、计划总工期
项目编号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 |
计划总工期 |
1 |
綦江区打通镇沿河村堰塘社 (以地形图红线圈定范围为准)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 |
150 日历天 |
2.2 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包括:
①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及其它资料的完善;
②根据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金额、运行要求、水质指标和用地指标等可研条件要求,若中标人选择可研报告批复工艺方案,则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若中标人不采用可研报告批复工艺方案,则中标人应在满足前述可研条件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且所采用的工艺必须是技术先进,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成熟可行的,所选系统布置合理、运行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护。
③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的规模完成城镇排水系统(厂区内、外管网)及进厂道路各阶段设计、工程施工及配合业主报审等。
(2)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三通一平)的建造、厂区内外区域污水管网的设计及施工包括:
① 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三通一平)、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 厂区内外区域污水管网的设计及施工;
③ 临时施工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④ 尾水排放工程;
⑤ 设备仪器制造或采购;(包括出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不含水质化验设备);
⑥ 备品备件购置。
⑦ 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厂外供电、供水及交通(含桥梁)等配套工程施工。
(3)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
① 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
② 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③ 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④ 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⑤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⑥ 有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具备以下几类资质:
(1)设计资质: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环保运行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乙级及以上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3 与本项目同期进行招标的同类项目还有綦江区扶欢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各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上述1个或2个项目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綦江区大石支路25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 号龙湖水晶国际1206
联 系 人:
电 话:023-48600857 电 话:023-63002908
传 真:023-48600812 传 真:023-63003122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