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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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8-1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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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福建省晋安区新店镇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约799.11万元。挖土石方约7万立方米。工程控制价为5945101元,发包价为54203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晋安区新店镇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场地北侧及西侧将产生3~8m的填方边坡及7m高的挖方边坡,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土石方及场地边坡支护( 具体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如因爆破审批手续延误,工期顺延;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岗员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其他在建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2.每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4.3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者必须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5. 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榕建招[2012]32号及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  元(¥1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3 年 8 月 21 日 9 时 30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必须到场核验登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网络匿名报名号(加盖公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州,V2.5.3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并且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按原有规定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 www.fzztb.org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www.fzztb.com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公告 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 , 邮编: 350011 ;
电 话: 0591-87952358 传真: 0591-87952358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551667传真:0591-87674640;联系人: 小刘 。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3087 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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