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龙湾一期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30725-GC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达·龙湾一期外网工程 已由 长高 发改字【2011】329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信达·龙湾一期外网工程.
具体包含内容:信达龙湾项目一期园区内污水外网、雨水外网、热力外网、给水外网及地下室给水泵房安装工程。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的外网施工。
2.3 建设地点: 长春高新区南区。
2.4 计划工期:2013年10月15日-2014年6月30日,具体单位工程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
2.5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 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7 月 30 日至 2013 年 08 月 05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二份)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外埠投标人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复印件二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高新区硅谷商务8#楼五楼5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高新区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颜先生
电 话 : 0431—8196655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
2013 年 07 月 30 日